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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浦区排水管网畅通工程华江路(健康东路-军营东路)工程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淮海西路228号农垦办公楼4楼4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清江浦区排水管网畅通工程华江路(健康东路-军营东路)工程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清江浦区排水管网畅通工程华江路(健康东路-军营东路)工程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项。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现场审查资质的方式,即在磋商开始前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先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②具体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六章第四部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方式:请供应商报名时请填写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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